型号 | 300-500 | 最大操作电压 | 440.0 |
---|---|---|---|
类型 | 避雷针 | 适用场景 | 交通、气象、电力、建筑、通信、石化 |
直径 | 高 | 1500 | 1110 |
1200 | 1030 | 1000 | 810 |
可控放电避雷针
图1 可控放电避雷针结构示意图
1.1术语
标准所用术语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其余均应符合GB/T2900的规定。
1.2 可控放电避雷针
可控针由三部分组成:可控针头、引下线、接地装置的总称。
1.3 可控放电避雷针(针头)
由主针、动态环、箝位件、贮能等部件组成的一种装置。
1.4要求
适用场所:
a) 现代高层建筑,如大型宾馆、饭店、金融大厦、会堂等;
b) 易受雷击且包含有大量易损电气设备的建筑,如广播电视塔、微波通讯塔、航空调度指挥塔、电力过江塔、信号塔等;
c)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对高杆塔、高电压(35kV-500kV)等级的高压输电线路尤为适用;
d) 多雷区的大型露天娱乐场、运动场、采矿场和施工作业区;
e) 发电厂及变电站。
结构及尺寸
可控针结构尺寸、型号
可控针结构尺寸、型号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可控针结构尺寸、型号要求表
适用范围 | 型号 | 针头外型尺寸外径 | 主要 材料 | 重量 kg | 重心高度 m | 底座安装 尺寸D mm | |
直径Φmm | 总高H mm | ||||||
交流 输电 线路 | 330-500 | 1500 | 1110 | 不锈钢 | 40 | 0.45 | 200 |
220 | 1200 | 1030 | 不锈钢 | 36 | 0.42 | 200 | |
110 | 1200 | 970 | 不锈钢 | 28 | 0.42 | 100 | |
35 | 1000 | 810 | 不锈钢 | 20 | 0.35 | 100 |
尺寸偏差
可控针各部件的生产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尺寸偏差允许范围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尺寸偏差 (mm) |
1 | 长度 | ±5 |
2 | 圆管直径(内外径) | ±0.1 |
3 | 孔径 | ±0.1 |
4 | 孔距 | ±0.1 |
5 | 角度 | ±1° |
电气性能指标
可控针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电气性能指标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电阻值 (Ω) |
1 | 主针与底座之间 | >106 |
2 | 主针与环之间 | >106 |
3 | 斜杆与环之间 | <0.1 |
外观质量
可控针的各部件应无肉眼可见缺陷,表面处理应达到设计使用寿命,部件端面应平滑光洁,底座厚度应均匀。
(1)针相对地面高h≤200m时,保护角65°,相应地面保护半径为 2.14h,离地面高度hx处水平面保护半径为 2.14(h—hx)。
(2)上行雷闪主放电电流的中值为7kA;陡度小于5kA/μs。
(3) 接地电阻≤10Ω(一般地区)。
≤30Ω(在高阻区及无人区)。
(4) 抗风能力不低于风速50m/s。
(5) 安装方便,使用期内免维护。
3.1 标签
每个产品包装箱上应有封装的防水标签袋,袋中应装有合格证书和出厂标签两个文件,标签袋与其中封装的文件应不受气候影响。
包装箱的外侧应标识出厂标签内容的字样或标志牌。
3.2 合格证书
合格证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a) 包装箱编号;
b) 产品满足的《标准》编号。
3.3 产品标签
产品标签应标明如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
b) 本工程名称;
c) 买方单位名称;
d) 产品型号,规格;
e) 包装数量;
f) 重量(毛重与净重),kg;
g) 包装尺寸;
h) 制造日期:年、月;
i) 其他。
3.4 装运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装运到目的港或合同指定的地点。投标方必须在包装设计上及装运准备上做到设备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
任何在运输中可能遗失的小件物品必须装在盒子内并固定于包装箱内。